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办理营业执照程序
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程序:
一、名称核准。
二、受理:申请登记的单位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齐备后,方可受理。
三、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 、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规定,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四、核准:经过审查和核实后,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
五、发照:对核准登记的申请单位,应当分别颁发有关证照,及时通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六、公告:对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
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 、企业注册登记费:
(一)开业注册登记费:
1 、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出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
(1) 注册资金在一千万元以下的(含一千万元)按注册资金总额的0.8%收取;
(2)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的(不含一千万元)超过部分按0.4% 收取;
(3) 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的(不含一亿元)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费用;
(4)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每户收取50元。
2、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包括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 ,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每户收取300元;
3、国家核拔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为每户收取100元;
(二)变更登记费:
1、企业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变更登记费为每次收取100元;
2 、国家核拔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费为每次收取20元。
(三)年度检验费:
1、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年度检验为每户收取50元;
2、本年度内已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取费用。
(四)补(换)证照费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补(换)证照的为每份收取50元费用。
(五)执照副本工本费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为每份收取10元。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一)登记费:
1、开业登记费为每户收取20元;
2、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民营业执照一次,每户收取20元;
(二)变更登记费:
1、因营业执照遗失 损坏等需要重新补(换)发营业执照的为每次收取10元;
2、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为每个收取3元;
3、个人合伙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补(换)发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等均比照个体工商户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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