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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 疗 保 险

工伤保险
1、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职工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单位填报工伤事故报告;
(3)指定医疗机构出具治疗工伤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保障部门依据上述资料认定是否为工伤(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和个人。
2、工伤鉴定程序:
(1)工伤职工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
(2)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
(3)劳动鉴定专家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
3、工伤保险待遇审批程序:
单位依据工伤(亡)认定书和伤残等级证、医疗费收据和医疗费每日清单审批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亡)补偿金及遗属补贴。

生育保险
1、企业单位依据女职工身份证、生育证、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及本企业上年度工资统计报表审批生育待遇。
2、机关、事业单位依据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结算单、长期医嘱和一日清单审批生育待遇。

重慢症鉴定
重症慢性病鉴定程序:
(1)职工填写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2)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对行动不便患者进行家访;
(3)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确定后颁发重症慢性病就医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资格程序:
(1)填报申请表及有关资料;
(2)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考察;
(3)根据有关规定及考察情况审批定点资格并发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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