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二○○五年度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主管局及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将2005年度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各类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干部、聘用制干部及1990年以前首次评聘过技术员职务的工人;各类企业中(包括非公企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1、取得成人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或专业工龄满三年;
2、取得成人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专业工龄满五年;
3、取得中专学历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任期内考核合格。
(二)员级技术员
1、取得成人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或专业工龄满二把手年;
2、取得成人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或专业工龄满四年。
以上工龄均为截止到2005年12月份,专业为理工类及相近专业。
三、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工作能力、任期内现实表现等方面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具备条件的推荐。
2、填写申报表。具备推荐条件的到区人事局领取专业技术评审表,一式三份。
3、审核意见,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盖审核意见。
4、区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并进行评审。
以上为2005年度助理工程师及员级技术员评审工作要求,望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实施,材料报到区经贸局108或118房间,联系人:张春芙、刘志坚,电话:5209134、5209184,时间到五月底结束。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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