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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区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城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字[2001]1号),设置大同市城区教育局,为正科级建制,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部门。
一、职能调整
增加和划入的职能:
1、将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整体并入区教育局。
2、将原区体育运动委员会的职能整体并入区教育局。
3、将区街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管理职能并入区教育局。
二、主要职责
职能调整后,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及其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二)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三)管理全区学前(幼儿)教育、普通小学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科研、电化教育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并进行督导评估;编写地方性补充教材;组织对全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四)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五)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管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认定,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六)根据全区教育、体育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计划、基建计划、招生计划。
(七)协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协助管理全区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各单位的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的群众体育工作和社区体育工作,组队参加和承办省、市的体育比赛,研究和指导业余训练工作。
(十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体育总会工作,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各运动单项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区属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三)负责全区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城区教育局设7个职能办公室: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统战、对台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建设和管理校级干部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
(二)局务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管理和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开展对全区各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人事办公室
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劳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规划和指导全区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校长职级制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区学校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校长的岗位培训工作;统筹规划、管理全区中小学和幼儿教师的进修培训;协调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四)计划财务办公室
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区各学校的教育综合统计工作;编制直属学校、幼儿园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统筹安排全区小学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直属学校、幼儿园的收费管理;负责直属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校园校舍和房产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抗震救灾、“义务献血”、绿化、卫生工作;负责区属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直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防工作。
(五)基础教育办公室
指导全区的基础教育工作并重点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基础教育各项管理规定及评估标准;具体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中小学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小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劳动技术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规划指导区属各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师德师风教育和班主任管理培训工作;规划指导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文化、艺术、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活动。
负责区直属学校、幼儿园的现代教育技术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区直属学校、幼儿园的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区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收集、录制和发放教育教学材料,并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全区各学校的工作进行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区属小学校学籍和部分民办小学书学籍管理工作。
(六)体育办公室
负责指导、检查全区各单位的体育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区属小学校和少体校的体育教育教学工作和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区的群众体育工作和社区体育工作;制定全区各类竞赛规划,组队参加和承办省、市的体育比赛;统一规划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研究和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培训体育专业人才和群体骨干;负责管理体育总会工作,组建、指导、协调基层体协和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区属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体育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七)综合办公室
负责全区社会力量举办小学、幼儿园、培训班的行政管理,承办全区社会力量办学设置的初期审核、评议、考察论证、放证、公告、年检、更名、撤销与调整等有关工作。
负责全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负责区直属和街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全区普通话工作;管理全区成人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教职工的师资培训工作和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协助管理全区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管理全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负责全区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教育局机关编制为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纪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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