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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城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字[2001]1号),设置大同市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正科级建制,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l、区人事局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职能。
  2、区劳动服务公司承担的失业保险、职业介绍管理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原区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非煤矿安全监察职能和煤矿安全监察职能,交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
  2、原区劳动局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能,交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
  3、原区劳动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区卫生局承担。
  4、原区劳动局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配及离退休审批职能交给区人事局承担。
  (三)转变的职能
  1、不再对企业招用职工进行审批,改为依照劳动力市场管理法规和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管理。
  2、不再审核区属新建国有企业定员标准,改为重点调控这些企业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
  3、不再制定企业职工奖惩方面的行政政策,改为制定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作为企业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处理劳动关系的依据。
  4、不再承担协调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工资政策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职能调整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三)拟定促进城市就业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协调区域性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管理区内人员境外、区外就业和境外、区外人员来区就业工作。
  (四)组织拟定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制定和颁布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及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划及政策,并负责管理指导。负责组织全区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五)制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组织查处或参与查处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争议,指导办理全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 ’
  (六)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定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审核区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七)拟定机关、事业和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不含离休人员公费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企业职工福利的政策、待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
  (十)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涉外业务技术合作人才交流。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置3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局文件的起草;负责议组织、公文运转和审核;负责局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局财务管理;执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规划、政策,执行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并进行技术工种评定;负责宣传报道和报表的统计工作。
  (二)劳动工资股
  执行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施规范,指导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办理区属业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审核备案工作;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动报酬的宏观调控政策;负责各企业改革性调资工作;负责用调配;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审批职工退休退职工作。
  (三)劳动监察股
  管理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执行劳动仲裁规划;承办劳动议案件;办理全区用人单位合同鉴证;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案件进行查处;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对失业保险、职业介绍领导工作。
  五、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副局长2名。




       大同市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简介

   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是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它分管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指导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工作。
  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属正科级建制,有一正、两副。内设一个委员会,一室两股。它们是正科级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和股级的办公室、工资服、监察股。全局在职职工共9人。
  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下设一个中心、一个中队、一个所和一个分中心。
  一个中心是养老保险事业中心属正科建制。中心内设企业养老保险所、事业养老保险所、医疗保险所和工伤保险所。全中心在职职工40人。
  一个中队是劳动监察中队,属正科建制,负责全区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在职 名,兼职 名,共 名。
  一个所是失业保险所,属副科建制,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工作,在职职工是 名。
  一个分中心是职业介绍分中心,属副科建制,负责全区职业介绍和劳务派遣工作,在职职工是 名。
  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下属单位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劲往一处使,为城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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