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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城区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印发大同市城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字[2001]1号),设置大同市城区人事局,为正科级建制,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人事行政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区劳动局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配工作。
  2、原区劳动局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离退休审批。
  3、负责金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人的档案管理工作。 .
  (二)划出的职能
  将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保险管理职能交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责
  职能调整后,区人事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区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辐罚整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工资计划,编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增人计划和转业军官指令性分配计划。
  (三)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吸引来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管理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区级国家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法对全区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六)研究拟定我区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的奖励表彰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七)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发展、规划人才市场,建立区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区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拟定非国有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参与拟定区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提出区内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特需人员选调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聘用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研究拟定国家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子女的“农转非”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组织并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副科以上离职离岗人员的工资福利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智力引进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工作。拟定全区智力引进中长期发展规划,开辟智力引进渠道,组织实施重大智力项目引进计划。
  (十)贯彻执行军官转业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人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务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事局设置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务会议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承办局机关文件的制发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区级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监督检查人事政策法规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办理全区公务员年报、专业技术人员年报和工资年报工作。规划人才资源;指导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办区直单位工作人员家属、子女的“农转非”人员的审批工作;管理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承办转业军官安置工作。
  (二)工资福利与离退休股
  管理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根据国家工资福利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区离退休人员荣誉证、退休证的颁发;负责全区遗属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审批。
  (三)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推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法对区内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任免工作;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的政策实施办法。贯彻执行职称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进行宏观管理;对区级各初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中、高级各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对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人事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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