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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城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大同市城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字[2001]1号),设置大同市城区统计局,为正科级建制,是区人民政府管理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加的职能
  1、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数据检查评估制度,保障统计数据准确。
  2、景气监测。监测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的景气状况,预测发展态势,及时报告经济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3、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房地产业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划出职能
  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交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二、主要职能
  职能调整后,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区性的统计工作章程、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全区统计调查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按照全国、全省统计的基层报表制度,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三)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等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和景气监测。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各种统计资料,对区外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对比研究。
  (五)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数据评估制度,保障统计数据准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规划、协调全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八)统一管理本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经费和统计事业费,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报告、工作总结和统计政务信息,负责文书处理,管理文书和统计专业档案;负责人事工资管理,承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报表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具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与市统计局办公室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二)业务股
  业务股为各专业统计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机构,下分:工业、能源、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劳动、人口、社会、科技、批零贸易业(餐饮业)、综合和核算等专业岗位。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各专业统计政策、制度和方法的学习培训。对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有关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方案提出贯彻意见;安排各专业统计的月报、季报和年报。汇编、提供年报资料。具体组织专业普查和抽样调查。建立、管理统计数据库;安排各专业统计分析,组织编印分析资料。做好统计预测、监测。完成国民经济核算任务;负责各专业统计的业务考核。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与区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统计工作的联系;组织全区专、兼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协调各专业统计岗位与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的工作关系。
  (三)执法检查股
  执法检查股为统计检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 《统计法买施细则》和其他统计法规;负责制定统计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或提出处罚意见;对符合《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的人员或者集体,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完成上级统计机构下达的统计检查和案件查处任务,办理并年检《统计登记证》。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技术行政职务1名。




                         ◎相关内容:大同市城区统计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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