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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党(工)委、总支、直属支部,区委各部、委、局、办(室),区属各企事业各单位:
  《关于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同市城区区委办公室
                                      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0日 


                  关于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重点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大力加强党员干部下访和领导干部集中接访工作,切实开展好我区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意见》和省、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6月28日中央、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领导关于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推动和谐城区建设,形成书记带头、县级领导干部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并探索建立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上访人员稳定在当地,努力实现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区进京“零上访”目标,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方法步骤
  大接访活动采取区委书记带头,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方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解决矛盾,依法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大接访活动从2008年7月开始至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7月5日前)
  认真学习6月28日全国和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借鉴湖北经验,深入分析信访形势,认真梳理信访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打好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8年7月5日至11月底)
  1、公示。通过张贴通告和在《城区报》等媒体上公布等形式公布区委书记、区长和其他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范围,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联络方式等,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使居民群众了解、支持这项活动。
  2、接访。集中接访时间为:区委书记每月1日、区长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副县级领导每周五轮流接访,参加接访的人员是区四套班子有关成员和区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接待地点设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在大接访中各级领导干部要采取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对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合理诉求,责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涉及政策层面等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负责任地告知群众当前的研究协调进程和处理方案,并做好相应的解释答疑工作;对要求过高、目前没有法律依据的诉求,要帮助群众化解对立情绪、理解法律政策规定、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对生活确实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做好个案救济,妥善安置他们的生产生活,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
  3、包案。对群众反映的每一起诉求,都应逐案登记,建立台帐,切实做到“四明确一到位”即:明确专人、明确责任、明确处理意见、明确时限,解决到位。对中央、省、市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和涉及部门多、解决起来难度大的信访事项,县以上领导干部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剖析原因,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直至息诉罢访。特别是对涉法涉诉重信重访问题,区委书记要亲自上手,召集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及法律顾问团成员,研究案情,破解“死结”,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案结”、“事了”。
  4、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充分利用领导督查、部门督查、跟踪督查、会议督查等形式,促使问题得到解决。要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总结,切实把责任和任务分解到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身上,狠抓具体措施和环节的衔接落实,保证大接访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区大多数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检查总结阶段(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采取督查和自查的方式,对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全面总结区委书记及其他县级领导接访和包案情况,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要认真研究大接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总结大接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进一步推动把区委书记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上升为规范性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大接访活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联席会议切实抓好安排部署、组织发动,并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区信访局负责组织推动和协调督导,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具体落实。
  (三)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大接访活动的情况,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纪检、监察、组织、信访部门将大接访活动纳入年度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兑现,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第一责任,积极推动工作。由区委书记亲自挂帅,担任大接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直接参加接待群众来访活动,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疑难矛盾,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而且要认真组织、细化措施,积极推动大接访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注重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通过直接接访、深入下访,积极协调解决分管领域的群众信访问题,进一步强化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的责任。
  (三)建立包案台帐,提高“事要解决”效率。要建立区委书记大接访台帐,包括信访人、信访事项、引发原因、上访过程、接访时间及地点、责任单位、处理意见及措施、处理情况及结果、信访人的态度以及是否息诉罢访等内容。
  (四)狠抓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对于领导接待受理的问题,要由信访部门进行整理汇总,根据领导指示意见,制作案件交办通知书,交予相关部门办理,并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信访部门联合督查督办,推动问题的解决落实。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作风。各级各部门要从以 人为本、着眼大局的高度出发,把大接访活动作为促进干群和谐的桥梁,提高执政水平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大接访活动的健康开展。
  区直各党委、党工委、总支、直属支部、各社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安排部署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书记大接访活动,确定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各级书记(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待上访群众,热心、耐心、细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决不能将矛盾上交。对于不属于本单位解决范围或尽最大努力解决不了的问题,每周三汇总上报区信访局,由区信访工作领导组统一协调。同时,要认真做好接返工作,接到信访部门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接返,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延误接返工作。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